滬男子出獄不到一年無證駕駛拖行交警 再獲刑一年
最后更新:2016-07-22 14:22:49來源:澎湃新聞記者 陳伊萍 通訊員 陳嵐
2016年3月26日,上海男子朱某無證駕駛轎車上路。在交警執法時,他拒不配合,并將交警陳某向前拖行了一段距離。近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對朱某以妨害公務罪提起了公訴,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
不配合執法,司機開車帶倒民警
據檢察院介紹,3月26日,交警陳某在吳淞路武進路口進行交通整治,看見有三輛汽車從哈爾濱路向吳淞路方向行駛并違章左轉至吳淞路上。陳某依法將前兩輛車攔了下來,并收取了駕駛員的證件。
第三輛車上的司機正是小伙朱某,當天他和朋友開車出門購物。沒有駕駛證的他,為了躲避檢查,變道右轉向四平路方向開了一段后掉頭,再次駛回吳淞路武進路口時遇到紅燈停車。這時交警上前進行執法檢查。
沒有駕駛證的朱某心里很慌,想借機逃走。恰好信號燈轉為綠燈,朱某就猛踩油門,駕車往前開。交警陳某站立不穩,被拖行了一段距離后,被甩在了馬路上。交警面部多處擦挫傷,右上中切牙折斷、暴露牙髓,雙手背擦挫傷,分別構成輕微傷。
刑滿釋放不久,沒有駕駛證
庭審中,虹口區檢察院公訴人對被告朱某進行了訊問。朱某說,自己從未取得駕駛資格,自己的駕駛技術都是自學而來。當被問及為何不在取得駕駛證后再開車時,朱某表示:“因為剛剛刑滿釋放沒多久。”
原來,朱某曾因為販賣毒品獲刑,在2015年10月剛刑滿釋放。按照法律規定,他暫時不能申請駕照。出獄后,他一直處于無證駕駛的狀態。在交警要求他出示駕駛證時,朱某的大腦一片空白,一門心思想著逃避檢查。事后,朱某在家人和朋友的勸說下,向派出所投案自首。
最終,經過公開庭審,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
虹口區檢察院透露,從今年3月份上海開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行動以來,虹口區檢察院受理了多起以暴力方法阻礙交警執法的妨害公務案件,此次公開庭審的案件就是其中比較典型的一類。檢察官提醒,對警察的執法行為有異議或對處罰不服的,當下不能沖動,不能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交警執法、妨害公務,有誤會可以解釋,如果解釋不被接受,那么在完成交警對你的處罰以后,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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